足协和中足联“打架”:给你七天没反应,评议报告直接出手_米特里_比赛_裁判
第24期裁判评议报告中,共涉及来自近期中超和中乙联赛的8个判例。令人意外的是,存在错判或漏判的案例,竟然全部发生在中超联赛。其中的判例五,尤其引人关注,因为它可能引发足协与中足联之间的分歧和争议。
判例五出自中超第23轮浙江队对阵津门虎的比赛,这场比赛原定于8月30日举行,但因赛程调整提前至8月20日。当比赛进行到第65分钟时,浙江队20号外援米特里策在拼抢中,用手臂击打到了津门虎4号杨帆的面部。当值主裁判并未判罚犯规,视频助理裁判(VAR)同样没有介入。
评议报告中提到,这一判例在评议组内部没有达成统一意见。随后,组委会特意向国际足联裁判讲师寻求意见,最终得到的结论是:米特里策的动作属于严重犯规,理应直接出示红牌,并且VAR应该介入。换句话说,当值裁判出现了漏判,VAR也犯下了未介入的错误。这个结果的背后,存在不少值得玩味的地方。
实际上,类似的情况在此前的评议报告中也曾出现过。当小组内部无法达成共识时,往往会咨询国际足联的讲师,并将其意见作为“最终定论”。但这次之所以引起更多关注,是因为问题背后可能涉及更深层次的矛盾。首先,国际足联讲师的意见是否必须是“权威且唯一正确”的?不少球迷在观看比赛视频后,都会觉得米特里策的击打动作明显带有恶意,其结果也相当严重——杨帆右眉骨被打裂,当场血流不止,双手捂脸的画面令人触目惊心。赛后,他不得不前往医院缝合四针。如此清晰的事实,为何评议小组内部会出现截然不同的判断?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专家,是因为水平不足,还是因为立场有所不同?更值得反思的是,一旦所有人都无条件依赖国际足联讲师的结论,那么国内裁判评议体系是否会陷入缺乏独立性的困境?
第二个问题出现在足协与中足联之间的“不同步”。这场比赛在8月20日进行,裁判评议报告则在8月27日深夜才发布。但直到8月29日凌晨,中足联作为联赛管理机构,仍未给出对米特里策的处罚决定。根据《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》第54条的规定,若球员实施严重犯规,即便当场逃过红牌,也应追加至少一场停赛与罚款1万元的处罚。既然足协已经通过评议报告认定米特里策犯规严重,中足联理应迅速跟进。但至今迟迟未有动作,难免让外界怀疑,中足联是否在事实认定上与足协存在分歧,抑或存在某种顾虑?
第三点,则涉及比赛公平与保级形势的潜在影响。浙江队最终以2-0战胜津门虎,表面上对双方的排名影响不大,因为两队都处于联赛中游。但对于保级球队而言,米特里策的停赛与否,可能改变接下来几轮比赛的走势。例如,第24轮浙江队对阵梅州客家,若米特里策被追加停赛,梅州客家极可能从中受益,甚至有机会赢下比赛(实际结果是2-2)。而在第25轮浙江对阵长春亚泰的关键保级战中,若处罚延续两场,米特里策的缺席同样可能改变最终结果。对于苦苦挣扎的保级球队来说,这种“错漏判”带来的连锁反应,可能直接关系到能否留在中超。
综合来看,米特里策的犯规事件不仅仅是一次裁判的漏判,更暴露出评议体系、足协与中足联协调机制上的诸多问题。一旦处理不当,不仅会损害专家小组的权威,还会动摇外界对联赛公正性的信任。更严重的是,如果梅州客家或长春亚泰因为这些“间接因素”最终降级,那么整个赛季的公平性都将受到质疑。回过头来看,这些漏洞本是可以避免的,却最终让球队为管理层的迟缓与矛盾买单。
这样的案例提醒我们,联赛治理需要更加透明、高效,裁判与纪律处罚之间也必须做到无缝衔接。否则,一个简单的漏判,就可能引发一连串的多米诺效应,最终伤害的将是中国足球的整体形象与发展。
